失业再就业后,人事档案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你的再就业单位的性质。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
国企事业单位
档案需要放在单位保管,便于及时补充工作档案材料。
离职时,需将档案转递至人才中心或其他存档单位。
私企
大多数私企员工的档案会放在人才中心保管。
离职后,档案一般不会造成影响,除非档案仍存放在工作所在地的存档单位,此时需要尽快转递。
失业后的档案处理
失业后,人事档案一般转往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如果再就业,根据新单位的性质,档案可能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继续由户籍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具体操作流程
如果你已经实现再就业,需要原单位人事处人员到所属地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如劳动局)进行劳动合同备案。
在你的就失业证件上办理就业登记,并索取就业登记提档函。
填写清楚个人信息并加盖劳动局公章后,持此函、就失业证及本人相关证件到街道提取档案。
如果档案只是存放在人才中心,单位开具提档证明并加盖公章即可。
注意事项
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进行转递。
个人不可以私自查看本人人事档案,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可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查阅后办理相关服务。
综上所述,失业再就业后,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再就业单位的性质,及时办理档案的转递或保管手续,以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