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是依据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的,扣分规则如下:
记分周期 :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扣分分值:
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扣分情况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记12分。
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12分。
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记12分。
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记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
其他扣分情况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车辆在行车道上停车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车辆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在行车道上停车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记12分。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记3分。
处理违章
可以通过交管12123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询违章情况。
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处罚决定书(如果有)到交警大队处理违章。
违章罚款可以通过银行自助处理器或网上缴纳,有扣分的情况下需要先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
清零规则
记分周期结束时,如果罚款已缴清,系统自动清零。
如果还有罚款未缴清,则记分不清零,并在下一个记分周期中累加。
如果分数超过12分,需要通过学习来消除。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对照上述规则进行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