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累计预扣法
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率
个人所得税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至45%不等,具体适用税率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高低。
具体计算步骤:
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示例计算:
假设某员工年薪为60万元,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为1万元,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 = 60万元
累计免税收入 = 0万元
累计减除费用 = 6万元(按5000元/月计算)
累计专项扣除 = 1万元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0万元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0万元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60 - 0 - 6 - 1 = 53万元
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适用税率:30%
速算扣除数:2755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53 × 30% - 2755 = 15.9 - 2755 = -2696元(余额为负值,暂不退税)
注意事项:
如果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在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余额为负值,则暂不退税。
具体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