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结案方式有以下几种:
侦查阶段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认为案件尚未达到立案条件时,可以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来结案。
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做出不起诉决定来结案。
法院作出判决:
在审判阶段,法院会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来结案。这包括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补充侦查: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如果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撤案:
在侦查阶段,如果有法定情形,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撤案来结案。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检察院在审查批捕过程中,如果认为不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这也是一种结案方式。
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死亡,依照刑法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会结案。
总结来说,刑事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不予立案、不起诉、法院判决、补充侦查、撤案、不批准逮捕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结案。每种结案方式都有其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