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居住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申办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审验材料
社区民警审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
如果申请材料不全或居住登记未满半年,派出所会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领证时间,并及时将申领人居住信息录入系统。
审核与领证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绍兴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浙江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 在当地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
办理途径
1. 前往周王庙镇便民服务中心流动人口窗口受理。
2.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浙江省居住证》签注”。
建议选择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或相关服务机构进行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