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土地的确权流程如下:
家庭内部成员协商处理
如果家庭成员能够协商一致,确定土地确权事宜,则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
申请与审核
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的原因和相关情况。
村委会审查申请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进行现场勘测和审核,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勘测,确认无误后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继承与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老人去世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
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
如果土地是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因此土地确权归子女名下。
村集体回收
如果老人去世后,其家庭成员已全部死亡,即“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确权给村集体。
建议
提前规划:家庭成员应提前规划好土地继承事宜,避免因土地确权问题产生纠纷。
收集证据: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应收集好相关证明文件,如农村集体土地证、土地承包合同等,以便顺利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法律咨询:如有疑问或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确保土地确权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