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材料:
所需材料
未婚变更为已婚:
结婚证
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
已婚变更为离异: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
已婚变更为丧偶:
配偶死亡证明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
复婚:
身份证
户口本
重新获得的结婚证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变更情况,准备上述相应材料。
前往办理: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
核实更改: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进行户口本婚姻状态的更改。
领取新本:更改完成后,领取新的户口本。
注意事项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并非即时更新,婚姻状况以民政局的登记和发放的结婚证为准。
更新户口本婚姻状态无需支付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此业务不收费。
通常情况下,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亲自到场办理,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在特殊情况下,如本人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
在办理婚姻状态变更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