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女儿遗体冷藏四年竟成“提款机”!凶手伏法后,父母被索40万天价账单逼到绝境

时间: 2025-05-18 17:32:00

在女儿被害四年之后,父母终于等到凶手伏法,原以为可以让女儿安然入土,却没想到被一道天价账单拦住了归家的路。

一对老夫妻在女儿被害后将其遗体存放殡仪馆,四年后火化时却被要求缴纳近40万元的“遗体保存费”。

这场“人性”与“制度”的博弈,引发舆论沸腾——“这是人该干的事吗?”


unsetunset案情回顾:四年等待,只为一场安葬,换来的却是冰冷账单unsetunset

时间回到2020年年初。

那是刘某昌夫妇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他们年仅25岁的女儿刘某芸,在济南因情感纠纷,被前男友王某康残忍杀害。

案发当晚,刘某昌多次联系不上女儿,心急如焚地从聊城老家连夜赶往济南。

第二天晨曦微露,他们便向警方报案。

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王某康,并在刘某芸租住小区的地下室发现其遗体。

在警方协助下,刘家将遗体送至济南市第二殡仪馆保存。

悲痛至极的刘某昌夫妇当时根本无力思考更多,只按照殡仪馆工作人员的指示签署了一份《非正常死亡尸体存放协议书》。

协议未明确列出保存费用、冷藏方式等详细条款,而刘某昌也在痛失爱女的状态下无暇深究。

此后的日子里,刘某昌一家与时间赛跑,案件因疫情多次中断审理,他们一次次奔波于法院之间,只希望凶手受到应有惩罚。

2021年12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康死刑;2022年10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最终于2024年1月由最高法院核准并执行死刑。

就在他们准备将爱女遗体接回老家安葬之时,殡仪馆给出的一张“收费清单”让这一切戛然而止——遗体冷藏保存费高达380,500元,加上其他费用,总计接近40万元。

刘某昌震惊不已。他表示,四年来,家属从未被告知遗体保存收费标准,也未接到过任何关于处理遗体的正式通知。

他们原以为,为了案件审理,警方会统一协调遗体保存事宜。

更让人心酸的是,这四年间,家属曾多次前往祭奠,但始终不敢贸然火化,“害怕案情需要再次解剖,我们不敢动。

如今,案件已结,凶手伏法,女儿却因一张账单迟迟不能归土,这对年迈的父母何其煎熬。


unsetunset网友看法:制度冷漠还是人情缺失?unsetunset

网友A:“家属已经够惨了,怎么还能再压上一块冰冷的石头?”

网友B:“殡仪馆也有成本,但这么高的费用,不该由受害者家属承担!”

网友C:“签了协议就得认账?可协议都没写清楚,谁来保障弱者权益?”

unsetunset法律解读:遗体保存责任应由谁承担?unsetunset

一、【公安机关是否应承担遗体保存费用?】

法律依据:公安部《尸体处理规定》、山东省相关文件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对已明确死因、无继续存放必要的尸体应及时通知家属处理;若因办案需要延期保存,由决定机关承担费用。

山东省也曾明确指出,检验、鉴定需要导致尸体延期保存的,费用应由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承担。

在本案中,刘某昌一家表示从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也未见过相关延期决定文书,殡仪馆却以“默认自费”为由收取高额费用,明显缺乏程序正义。

二、【协议是否构成合法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但前提是“意思表示真实”。

若在极端情绪或重大误解下签署的条款,尤其是格式合同中未告知关键信息的内容,可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本案中的《尸体存放协议》未明确冷藏方式及费用标准,刘家亦未获充分告知,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依法可主张撤销或重新协商。

三、【受害者家属的权益应受特殊保护】

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及其家属本已承受巨大心理创伤,国家相关部门有义务为其提供必要协助与保障。

若因办案需要导致尸体长时间保存,应由办案机关统一协调处理费用,不能将压力转嫁给受害人家属。


unsetunset呼吁:制度应有温度,法律不应冷漠unsetunset

  • 对于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家属,相关部门应主动履职,避免其二次伤害;
  • 殡仪服务应做到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与冲突;
  • 对于因案件需要而延期的尸体保存,费用应由公权机关承担;
  • 呼吁建立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殡葬”协同机制,让每一位逝者都能体面告别。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案件细节已做脱敏处理)

来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