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税收信用治理从“单轨运行”迈向“多维融合”的新阶段。新规通过拓展评价维度、优化指标体系、创新修复机制三大突破,打造更为精准、高效、包容的信用治理新格局。
从“纳税信用”到“纳税缴费信用”,构建全景评价体系
在江西分宜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周润牙正仔细研读新规内容。“过去我们主要关注纳税信用,现在社保费以及非税收入缴纳情况都将纳入评价,这对企业合规管理要求更高了。”周润牙的感慨,道出了新规最核心的变化——从单一的“纳税信用”升级为全方位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根据《办法》,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事项纳入信用评价,结合经营主体评价年度内按期申报和缴费情况,综合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这意味着,即使一家企业纳税记录良好,若存在社保费拖欠或非税收入欠缴,其整体信用评级仍将受到直接影响。
“这不仅是数据整合,更是治理理念的升级。”江西财经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席卫群指出,新规设计的核心在于践行“税费一体”的治理思路。过去,企业的税收、社保、非税等不同维度的信用信息分开记录、独立评价。现在,新规将多维度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旨在更客观、准确地评估企业的整体信用状况,为企业勾勒出更全面、真实的“信用画像”。
据了解,随着2025年7月1日新规实施,首次适用新规的信用评价结果将于2026年4月发布。未来,纳税缴费信用将在招投标、信贷融资、资质申请、评先评优等经济社会活动中深度应用,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经济身份证”。
分级分类精准度量,破解“刚性扣分”困局
新规优化了信用评价的扣分规则,更具包容性。例如,对于“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等指标,原制度下,企业每逾期申报一个税种一次,就会被单独扣一次分。现在调整为:同一个月份内,无论逾期申报了几个税种,都只合并记为一次逾期行为进行扣分。这一变化有效避免了企业因短期内多个税种集中出现申报逾期(可能因系统故障、人员变动等偶发原因导致)而造成的信用分数“断崖式下跌”,从而给予企业更合理的缓冲空间。
“新规还创新性地设计了动态起评机制。”席卫群分析说,根据企业信息完整程度,起评分设置为三个档次:信息齐全的企业可从100分起评;仅有常规纳税缴费记录的从93分起评;其他情况则从90分起评。这种差异化设计充分考虑企业经营实际,旨在实现更公平的初始信用评价。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对“避免误伤优质企业”的系统性修正。新规明确规定,因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情况,导致在评价年度内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零,不影响经营主体评为A级。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尚文献对此深有体会:“我们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大、留抵税额多,过去要注意不因‘零申报’影响信用评级。这项调整解除了后顾之忧,让我们可以更专注于研发创新。”
构建四维修复通道,让诚信企业“重获新生”
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程锋表示,《办法》中最让企业经营者眼前一亮的莫过于创新构建的“四维修复通道”,这套机制犹如为信用管理安装了精准的“调节阀”,既保持了必要的监管刚性,又充分体现了政策的温度与包容。
首先来看轻微失信“极速修复”通道。这一通道为企业的小失误提供了快速补救的机会——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就可以按100%的比例修复原扣分分值。对于欠缴税费问题,新规设立了“渐次修复”机制。企业可以通过分期补缴欠税的方式逐步修复信用等级,补缴税费款占比和补缴及时性与信用修复程度直接挂钩。
更富创新性的是新增的“整体守信修复”通道。该通道专门针对虽有历史失信记录但后续持续保持良好信用的企业,通过“每满1个月无新增失信行为记录恢复1分(最高不超过11分)”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持续保持良好信用。即便是被列为D级的严重失信企业,新规也为其铺设了“信用重塑之路”。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设置了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不等的修复等待期。
“这套机制为不同失信程度的企业铺设了清晰的‘信用回升路径’。”程锋对这套制度设计的平衡智慧表示赞许,“既以刚性规则守住法律底线,又以柔性修复给予悔过机会。这种‘惩教结合’的机制,让信用管理回归了引导企业自律向善的本源。”
随着2025年7月1日新规的正式实施,这套兼具科学性与包容性的信用治理体系,正为企业注入诚信合规经营的动力和底气。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的升级,不仅是一场制度创新,更有助于对市场信用生态的重塑。它将以更细致的刻度丈量企业诚信,以更温暖的机制护航合规成长,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铺就更为坚实的诚信基石,让诚信真正成为企业行稳致远的核心竞争力。